《语言学概论》课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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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大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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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教学内容及要求
   本课程包括导言、语言的社会功能、语言是符号系统、语音、语法、词义、文字和书面语、语言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、语言的接触、语言系统的发展十个部分,每个部分根据教学内容要求再分若干章节,循序渐进,便于学生学习掌握。
   教学中要讲清楚语言学的基本概念,使学生通过学习能比较系统地掌握语言学的基础知识,了解语言与社会的关系、语言的结构、语言的演变规律、文字的性质以及它与语言的关系等方面的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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